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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技工学校关于每月一次教研活动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28    访问次数:

温岭市技工学校关于每月一次教研活动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系及各教研组教研活动的管理,促进教师学习教育理论,钻研业务和技术,研讨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后勤保障力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务处是学校开展教科研活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各系和教研组每月开展一次教研活动。

二、教研活动原则上以教研组或系为单位,必要时经教务处同意也可联合进行。教研组长或系主任负责筹划、组织和主持本组的教研活动工作。

三、教研组的教研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四、为了高质、高效开展教研活动,每个教研组和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制定好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每次教研活动前一周,教研组长和系主任要把本次教研的具体内容和活动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五、教研组长和系主任要认真记录每次教研活动的内容和教研的具体情况,字迹要求工整,记录要求详实,学年结束时要认真写出教研活动总结,教研活动学年总结和每次教研活动的记录存入学校教学档案。

六、学校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每次教研活动计作半天上班时间,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教研活动的,请假手续按照学校考勤制度执行(请假者计作半天事假或病假,当天已请假者不作累计,擅自不参加教研活动者,每次作旷工半天论处)。系主任和教研组长要做好本组教研活动的出勤记录,每次教研活动时,当周值周领导至少抽查三个组或系的教师出勤情况,教研组和系的出勤记录和值周领导的出勤抽查结果及时党政办备案。

   

   温岭市技工学校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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